黑龙江省第五地质勘查院办公室关于征集“发现自然资源之美”书画摄影作品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6-28
| 作者:管理员
院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按照省自然资源厅《关于组织开展第3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现在我院征集“发现自然资源之美”书画摄影作品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作品主题
结合“全国土地日”主题及自然资源工作实际,通过摄影、书法、绘画等艺术表现形式充分展示自然资源事业取得的成就,讲好自然资源故事,弘扬主旋律,激发正能量。
二、时间安排
投稿时间:2022年6月28日—7月2日
展览时间:2022年8月—2022年9月
三、作品要求
摄影作品:彩色或黑白照片不限,2MB以上,长边3000像素以上,JPEC格式,单幅、组照(数量6张以内,同时提供单幅照片和1幅排版后的图片)均可,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只可做裁切、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,不得做合成、元素添加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),非本人作品不予参展。作品文件名格式为:作品标题(组照请在文件名后加上序号)+作者姓名+单位(如:作品名称+张三+办公室)。附图片说明,使用word文档随作品一同报送,写明拍摄的时间、地点、人物等要素,不超过50字。
书法作品:每人限报一幅。书法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或对开,竖幅,草书、篆书作品需要附释文。作品需翻拍为电子文档,作品格式为JPEG,大小不低于2M。邮件标题请标注单位名称,作品标题格式统一为:单位名称+姓名+作品名称,后期视情通知入选作品邮寄原作,不装裱。
绘画作品:限国画、油画、漆画、版画、水粉、水彩,如有文字,附释文。国画作品整幅不小于2尺,版画作品20寸以上,漆画作品50CM*50CM以上,水粉、水彩作品30CM*40CM以上,油画作品41CM*27CM以上,作品需翻拍为电子文档,作品格式为JPEG,大小不低于2M。邮件标题请标注单位名称,作品标题格式统一为:单位名称+姓名+作品名称,后期视情通知入选作品自行装框邮寄原作。
以上三类作品均按照要求于7月2日前报送至办公室。
联系人:张娟
黑龙江省第五地质勘查院办公室
2022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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